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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5天到“承诺即办” 金华市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提速

  12月13日从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金华市推出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改革,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已达到“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未来企业取得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资质将更加便捷。

  “非处方药简称OTC,为使市民购药更方便,又将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一些药品划为乙类。乙类非处方药除在药店出售外,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也可售卖。”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处处长朱安东表示,经过此次改革,企业原先需提交筹建和验收两套申请资料(共15项),现按承诺审批压缩到只需提供一套资料(9项)。此外,在流程上也得到简化,将原先“申请筹建—材料审核—现场验收—系统审批—发证”共5个环节,简化为“提交材料—审核—发证”3个环节。“原法定审批45个工作日才可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在当场即可领证。”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发文,决定在金华市开展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改革试点,实现药品许可审批系统信息向省综合执法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和自动推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承诺要求的进行责令改正,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防范和化解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改革后带来的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市通过此次改革新开办专营乙类非处方药企业8家,换证变更10家,经营审批承诺制实现率100%。(罗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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