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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绘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线路图”

  为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产业创新为重点、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的全面创新,近日徐州市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8]57号),从改革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激发高校院所创新活力、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等4个方面提出了37条政策措施,绘出了一张徐州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线路图”。这是徐州市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又一次政策突破,将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改革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该《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科研管理职能,逐步由政府直接管理项目转变为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项目;要改革市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方式,实行综合预算编制管理,在市级科研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整直接费用全部科目的经费支出,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市级项目完成任务目标通过验收(结题)后,结余资金可留归项目组用于后续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或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推动项目从过程管理向效果管理转变,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周期内,一般不开展现场检查,研究制定验收评价办法,采取同行评议为主的评价方式。

  在激发高校院所创新活力方面,赋予科研机构更大科研管理权,包括用人自主权、科技人员因公出国管理权等,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交流从事“兼职”研发或教学。扩大科研项目自主权,允许高校院所自行支配横向课题经费,推动横向课题与纵向课题同权。

  在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进一步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明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实施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政策,重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盟、创新驿站等创新平台和创新组织建设,大力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强化成果转化激励,下放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加大科研人员研发和转化激励力度,市内转化获得的转让收益奖励研发团队比例不低于80%,强化科技人员考核评聘的成果转化导向,构建覆盖淮海经济区的技术产权交易体系。完善支持人才创新机制,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发挥作用,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人财物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

  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方面,重点完善创业孵化链条,推动孵化器提质扩容,支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并优先予以运行补助和奖励。深化科技金融结合,明确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市产业发展基金不低于40亿元;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建设省科技企业融资路演服务中心淮海分中心;强化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的支持,扩大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加强和扩大国际创新合作,吸引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加大知识产权创造激励力度,提升专利管理和服务水平,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健全尽职免责激励创新机制,探索建立科技创新补偿援助机制,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意见》对37条措施逐条做出明确的责任划分,并要求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时兑现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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